16.11 升級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驅動程式

我們透過套件 (而不是驅動程式組態檔案) 提供新驅動程式內容。您可以在 Designer 中管理、維護和建立套件。如需管理套件的詳細資訊,請參閱《Designer Administration Guide for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CE 24.4 (v4.10)》(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CE 24.4 (v4.10) Designer 管理指南) 中的「Understanding Packages」(瞭解套件)。

您可透過以下方式將驅動程式升級至套件:

重要:如果您的驅動程式使用 MapDB,請在升級該驅動程式之後,手動移除其現有的 MapDB 狀態快取檔案。之所以需要執行此操作,是因為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引擎升級程序不會將這些檔案全部清理掉。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 MapDB 3.0.9。

16.11.1 建立新驅動程式

刪除現有驅動程式,然後建立包含套件的新驅動程式,是將驅動程式升級為套件的最簡便的方法。可以在這個新驅動程式中新增您需要的所有功能。相關步驟因驅動程式而異。如需指示,請參閱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驅動程式文件網站中個別驅動程式的指南。驅動程式現在可如往常一樣運作,但其內容來自套件而不是驅動程式組態檔案。

16.11.2 以套件中的內容取代現有內容

如果您需要保留驅動程式建立的關聯,則無需刪除和重新建立驅動程式。您可以保留關聯,並以套件取代現有的驅動程式內容。

若要以套件中的內容取代現有內容:

  1. 建立驅動程式及其中所有自訂內容的備份。

    如需指示,請參閱輸出驅動程式的組態。

  2. 在 Designer 中刪除驅動程式內儲存的所有物件。請刪除驅動程式內儲存的規則、過濾器、授權及所有其他項目。

    附註:Designer 提供了自動輸入機制,用於輸入最新的套件。您不需要手動將驅動程式套件輸入至套件目錄。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Designer Administration Guide for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CE 24.4 (v4.10)》(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CE 24.4 (v4.10) Designer 管理指南) 中的「Importing Packages into the Package Catalog」(將套件輸入至套件目錄)。

  3. 將最新的套件安裝到驅動程式中。

    以上步驟視驅動程式而定。如需指示,請參閱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驅動程式文件網站中各驅動程式的指南。

  4. 將任何自訂規則還原至驅動程式。如需指示,請參閱將自訂規則還原至驅動程式。

16.11.3 保留目前內容並透過套件新增新內容

您可以將驅動程式保留為目前狀態,並透過套件將新功能新增至驅動程式,只要套件中的功能與驅動程式的目前功能不重疊。

在安裝套件之前,請建立驅動程式組態檔案的備份。當您安裝套件時,它或許會覆寫現有規則,這可能會導致驅動程式停止運作。如果某個規則被覆寫,您可以輸入備份驅動程式組態檔案,然後重新建立該規則。

開始之前,確定所有自訂規則都具有與預設規則不同的規則名稱。以新的驅動程式檔案覆寫驅動程式組態時,就會覆寫現有規則。如果自訂規則的名稱不唯一,您將會遺失這些自訂規則。

若要透過套件將新內容新增至驅動程式:

  1. 建立驅動程式及其中所有自訂內容的備份。

    如需指示,請參閱輸出驅動程式的組態。

    附註:Designer 提供了自動輸入機制,用於輸入最新的套件。您不需要手動將驅動程式套件輸入至套件目錄。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Designer Administration Guide for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CE 24.4 (v4.10)》(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CE 24.4 (v4.10) Designer 管理指南) 中的「Importing Packages into the Package Catalog」(將套件輸入至套件目錄)。

  2. 將套件安裝到驅動程式中。

    如需指示,請參閱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驅動程式文件網站中各驅動程式的指南。

  3. 將所需的套件新增到驅動程式中。以上步驟視驅動程式而定。

    如需詳細資訊,請造訪 OpenText Identity Manager 驅動程式文件網站。

驅動程式即包含由套件新增的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