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將移轉工作設定為在目標上執行某個自定動作,但必須提前定義並儲存您的自定動作及其相依項。請參閱管理自定動作。
附註:只有對等移轉和一次性伺服器同步移轉才支援移轉後動作。
如果要設定某個移轉工作,請選取所需的動作及所有指令行參數,並視需要選取逾時。此外,您還必須提供目標工作負載的有效身分證明。如果目標工作負載身分證明未知,可以使用來源工作負載的身分證明。
若要為移轉工作指定自定的移轉後動作,請執行以下步驟:
啟動移轉工作。如需啟動移轉工作的相關資訊,請參閱節 3.8.1, 設定移轉工作。
在「移轉工作」視窗的「虛擬機器組態」區段,按一下轉換後。
指定下列選項:
選取動作︰ 在下拉式清單中,選取先前儲存在移轉後動作程式庫中的某個自定動作。
執行參數︰ 指定該動作所需的所有指令行參數。如有必要,請指定逾時。
身分證明︰ 提供目標機器的管理員身分證明。如果這些身分證明與來源機器的身分證明相同,並且系統已儲存後者的身分證明,請選取使用來源身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