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共享信箱的管理任務

共享信箱對於服務台管理員和技術支援人員很有用,因為所有回應都可設定為前往可供多個使用者存取的單一信箱。信箱必須在 DRA 管理的網域中,並啟用 Exchange 規則,且您必須已受委託權限才能管理共享信箱。

當您建立共享信箱時,可以委託兩種許可給使用者:「傳送為」及「完整存取」。「傳送為」提供讀取及傳送電子郵件的許可。您可以委託許可給使用者及群組物件。您也可以指定傳送限制、傳送選項、儲存限制、資料夾許可及物件內容中的數個其他選項。

附註:您只能透過 Web 主控台針對共享信箱執行管理任務。

建立共享信箱

您可以在管理的網域或受管理子樹狀結構中建立共享信箱。

將共享信箱移至另一個容器

您可以將共享信箱移至管理的網域或受管理子樹狀結構中的另一個容器,例如 OU。

將共享信箱移至另一個信箱儲存區

您可以將共享信箱移至另一個信箱儲存區。

複製共享信箱

您可以複製共享信箱快速建立具有相似內容的其他共享信箱。

重新命名共享信箱

您可以在管理的網域或受管理子樹狀結構中重新命名共享信箱。變更使用者登入名稱也會變更,與使用者帳戶相關聯信箱的名稱。

刪除共享信箱

您可以在管理的網域或受管理子樹狀結構刪除共享信箱。如果該網域的資源回收筒已停用,則刪除共享信箱會將共享信箱從 Active Directory 中永久移除。如果該網域的資源回收筒已停用,則刪除共享信箱會將共享信箱移至資源回收筒。

刪除共享信箱也會刪除信箱內的所有郵件,以及與共享信箱相關聯的任何停用使用者物件。如果您刪除與共享信箱相關聯的使用者物件,該共享信箱也會遭到刪除。

還原刪除的共享信箱

如果已啟用該網域中的資源回收筒,您可以還原已刪除的共享信箱。

建立歸檔共享信箱

您可以在管理的網域或受管理子樹狀結構中建立歸檔共享信箱。

刪除歸檔共享信箱

您可以在管理的網域或受管理子樹狀結構中刪除歸檔共享信箱。

修改共享信箱內容

您可以在受管理的網域或受管理的子樹狀結構中修改共享信箱的內容。您擁有的權限會決定可以修改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