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删除属性

如果未使用的特性不属于 OpenText eDirectory 树的基本纲要,可将其删除。在合并两个目录树之后,或在属性随着时间推移而过时的情况下,此操作可能会有用。要删除属性:

  1. 在登录页中单击纲要管理选项并选择属性。

  2. 在选择属性列表下选择要删除的属性,单击 图标。

    注:仅当您选择可以删除的属性时,才会启用 图标。

  3. 单击确定以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