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实施自定义权限

要创建自定义权限,您可以创建新权限或克隆现有权限。您可以使用现有权限作为新权限委托的模板。权限定义了助理管理员可以在受管域或子树中查看、修改或创建的对象的属性。自定义权限可以包括对多个属性的访问权限,例如 View All User Properties(查看所有用户属性)权限。

注:无法克隆所有内置权限。

您可以从 Delegation and Configuration(委托和配置)控制台中的 Delegation Management(委托管理)> Powers(权限)节点实施自定义权限。在此节点中,您可以执行以下操作:

  • 查看所有权限属性

  • 创建新权限

  • 克隆现有权限

  • 修改自定义权限

  • 生成权限更改报告

要执行上述操作,您必须具有相应的权限,例如 Manage Security Model(管理安全模型)角色中所包含的权限。

在尝试创建新权限之前,请考虑以下过程。

  1. 查看 DRA 提供的权限。

  2. 决定是否需要自定义权限。如果适用,您可以克隆现有的自定义权限。

  3. 完成相应的向导驱动过程。例如,完成 New Power(新建权限)向导。

  4. 查看您的新权限。

  5. 如有必要,修改您的新权限。

执行本节中列出的任何操作的常规工作流程是选择权限节点,然后执行任意下列操作:

  • 使用“任务”或右键单击菜单打开适用的向导或对话框以执行必要的操作。

  • 在 List items that match my criteria(列出与我的准则匹配的项目)窗格中找到权限对象,然后使用任务或右键单击菜单选择并打开适用的向导或对话框以执行必要的操作。